我姐姐4月11日在常州被机动车撞伤,虽然受伤不重,但住院加病假总共42天,共会让她损失收入10410元(她单位的财务科计算,包括年终奖和绩效工资等)。交警认定对方全责,肇事方也承认全责,但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只愿意赔偿误工费2000元左右。具体文件见附件,我想咨询这种情况可以拿到多少误工费,起诉的话有多大胜算。
2024-10-06 02: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在您姐姐的情况中,由于她是全职员工,并且她的工作性质与交通事故无关,因此她的误工时间应当是她在医院治疗期间的实际休息时间,而不是从事故发生日到出院日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医生会对患者进行诊断并开具休假证明,以确定其休养天数。 至于具体的误工费金额,这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您的姐姐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因为事故而耽误了工作,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她的误工费用请求。但是,如果她提供的证据不足或者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那么她可能不会获得全额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休假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据,以便法官更好地理解您的情况并作出判决。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他们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准备诉讼材料,提高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