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是七年级学生 在学校课间的时候 同班的其他两个同学打闹 一个同学推另一个同学撞到我儿子眼睛了 我儿子就把推的那个同学撂倒了 结果推人的那个同学胳膊肘那里断了 受伤的那同学在学校买的有意外保险 在医院期间我们给了他们一千块钱 现在他们医药费花了三万多 发票在班主任那 学校方说学校没有责任 医药费要我们全拿 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负百分之几的责任?
2025-05-07 03:5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情况比较复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未成年人参与体育活动时,其行为应当受到适当限制和指导,以避免可能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儿子是在合理控制下进行的,并且没有明显的过失行为,那么他可能会被视为“无过错责任人”。 关于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一般而言,学校有义务确保学生的安全,但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来确定。 对于受伤同学的医疗费用,学校通常会承担一部分或全部的责任。但是,由于您已经支付了一千多元作为补偿,因此您是否有权要求学校进一步赔偿剩余的医药费用呢?如果您认为学校未能充分履行其职责,或者认为学校的行为导致了伤害的发生,您可以考虑向学校提出申诉或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