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我的钱(20万元)2014年借的,有借条,是以公司名义写的,没约定还款日期,约定利息2分5,今天他同意给我写一个他个人借条。他们公司已经没有钱了,他之前跟他媳妇有一套房子,后来离婚了,把房子给了他对象,我想通过诉讼,把他们的房子拍卖掉。
2024-07-01 03:45首先,您拥有的借条是公司名义出具的,但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您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关于利息,约定的2分5(即年利率30%)如果超出了法定的最高利率限制,法院可能会按照法定利率进行调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24%。 如果债务人同意以个人名义重新出具借条,这将有助于您在法律上明确债务人的个人责任。但请注意,即使债务人重新出具个人借条,您仍然需要证明债务人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否则可能无法直接执行其个人财产。 至于拍卖债务人与其前妻共有的房产,您需要证明该房产属于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并且债务人对该房产拥有可执行的权利。如果房产已经过户给前妻,您需要证明该过户行为是为了逃避债务。在诉讼中,您可以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在判决后能够执行。 最后,建议您尽快启动法律程序,因为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您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在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聘请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