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年有一儿一女儿子四岁女儿几个月,我们有夫妻共同财产12万但是买了房子,房子是我们夫妻的名字,我想要我女儿,请问这样处理这件事才算合理呢。
回答数:458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你们夫妻之间存在明确的协议,可以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那么在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要求你的女儿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最好请专业的律师帮助你制定具体的方案,并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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