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10月1日租用王某位于麻城金通湾建材市场房子,合同租期三年,年租金20000元。约定租期满后,续租以我优先。2017年2月,我欲转租给别人,房东要涨价到40000元,最少要36000元/年。而本地房租租金同比没有超过20000元/年,见于房东乱要价,转租不成。我租到2017年9月30日到期后退租,我本来想租下再做三年生意,因为前三年没经验,生意不好亏本了,房屋装修用了5万元,现在生意慢慢好点,他要3万多元年租金,我不得不撤了退租。但他一个多月未租出去后,竟以26000元/年租给了别人。我能不能要求他赔偿装修费?该找哪个部门?!
2025-03-24 11:12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房东直接沟通,说明您的不满和需求,看是否有妥协的空间。如果房东不同意降价或不愿接受低于原租约的条件,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 法律途径。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或者在租赁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预期利润损失等。 相关部门。您提到的“本地房租租金同比没有超过20000元/年”,这可能意味着您的地区对房屋出租价格有特定的限制或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如房地产管理局)咨询相关政策,了解是否有关于房屋租赁价格上限的规定。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冷静,收集充分证据,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是至关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