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查封男女同住期间的共同购买的房子去偿还另一方的债务吗
29天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如果该房产是用作偿还另一方的债务,并且这一债务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或经营活动有关,则法院有权对上述房产进行查封。然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合理地保护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