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问题,我男朋友朋友欠我钱,没打欠条我把他车开走然后在告诉他,触犯法律不
2025-07-21 12:4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已经将车辆作为偿还债务的手段,并且没有得到对方的同意,那么您的行为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一方因无合法依据而取得利益,而未向他方支付相应对价的行为。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行为是基于您和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或者基于其他合理的理由(如车辆是用于担保),并且被告没有明确表示反对或拒绝,则您可以保留车辆并继续使用它。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来偿付该款项,并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如果您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