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外祖母(外婆的妈妈)在世的时候,从小就喜欢我,早先就口头答应我把名下的房产给我,过世以后正赶上房子拆迁,我外婆尊重老人家的遗愿,把房子过户给我了以后拆迁,拆迁以后,因为我现在用不上那么多钱,在拆迁款下来当天我就把钱转给我外婆保管了,转账证明我有银行都查的到,拆迁从头到尾都是我的名字办理,拆迁合同也在我手上,现在因为父母感情破裂,母亲嗜赌,父母离婚,我现在要把我的拆迁款拿回来。 法律上能不能支持我把这笔钱拿回来。
2025-12-17 00:46您的情况涉及到继承权和财产转移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权依法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并且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您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将房产过户给了自己的外婆,并且得到了拆迁补偿款。因此,该款项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您可以自由支配。 然而,如果您的父母正在经历婚姻关系的破裂,导致家庭矛盾加剧,甚至可能导致家庭暴力或虐待等问题,那么您是否有权利要求分得这部分财产呢?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之间的协议、法律规定以及当地社会习俗等多方面因素。建议您与相关人士沟通协商,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应尽快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对方的情况,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