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5号,怕给社会带来影响,也怕有人命案,无赖之下,自己报警,通过传唤,3月16号,下午拘留,家属涉嫌强奸案,3月29号被下逮捕,经过两次退侦,2016年10月31号,决定不起诉,释放证明书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不起诉,然后准备回老家撤案的时候,看守所打电话,释放证明书上又改成刑事诉讼法第174条,才能撤销案件,当时家属也没有从看守所把不起诉的决定书带出来。还有当时立案扣押得有手机,释放为什么东西不给,也也去检察院问咯关于手机,他们说让我回家等待电话通知,他们喊办案人员看哈卷宗,这个等待有点长啊。有人在法院呆过,告诉我们:如果是要申请国家赔偿,以后在县城里混不走,我该如何是好?
2024-09-20 15:20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涉及的法律依据和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具体到您的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如果您想尝试申请国家赔偿,那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申诉,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的调查记录、监控录像等。 确保您的申诉符合法定程序,例如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必要的材料。 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保护并最大程度地维护您的权益。 保持耐心,等待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并且注意收集相关文件和信息,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做好准备。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建议,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够尽快采取行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