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去年7月在一家贷款公司做的车贷76003,等额本息每月还款4306元,贷24个月,现在我觉得利息太高,想提前还清本金,贷款公司却要求支付剩余16个月本金的利息和违约金共达到8万元,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有权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提前偿还贷款。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公司可能会向您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如果您认为贷款公司的要求不合理,您可以尝试与贷款公司协商解决。可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与贷款公司沟通,明确告知您的还款意愿,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还款。 要求贷款公司在确认您的还款意向后,重新计算剩余未还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确保计算准确无误。 如果贷款公司坚持要收取剩余16个月本金的利息和违约金,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例如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同时,建议在与贷款公司协商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决策,以免对后续合作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