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黄牌自卸车在2014年转让给周某,周某于同月转让给赵某,赵某与次月转让给成某,成某在今年有转让出去。 前几日我收到我们交警大队寄来违章通知单,35起违章,共计扣21分,罚款3200元。 请问这些违章必须要我来处理吗?这些违章是成某拥有车辆是产生的,拍照是有他的图片。 如果我起诉的话,我是起诉周某?违章需要我先处理吗?如果要我先处理,扣的分怎么办? 能先不处理违章起诉吗? 谢谢
2024-09-14 03:38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如果您的车辆在2014年被转让给了周某,并且周某又将其转让给了赵某,然后赵某再转让给了成某。那么,成某就是该车辆的所有者。 成某现在收到了违章通知单,这表明他可能已经拥有了该车辆并进行了驾驶行为。 您认为这些违章是由成某造成的,但实际拍摄照片的人是成某,因此违章应由成某负责。 如果您决定起诉,您应该首先处理违章。因为如果您不处理违章,可能会导致更多的罚款和扣分。此外,如果成某对违章表示异议或拒绝支付罚款,您将需要证明自己的合法所有权。 关于扣分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违章会被记入驾驶者的违章记录中,而不是直接扣分。因此,即使成某没有支付罚款,也不会影响到违章记录中的扣分。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这个案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解答您的疑问。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