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几年前己去世,留下一套拆迁房,已写下遗书留给本人。现在房子还没建好,还有一些房租费可以拿,但身份证丢了,镇里财务不让拿。户口本可以拿吗?
2024-07-07 21:30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大伯去世后,根据遗嘱您是房产的继承人。如果房子尚未建成,您有权领取相关的房租费。身份证丢失的情况下,您可以使用户口本作为身份证明。户口本上通常会有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和户籍地址等,这些信息可以作为您身份的证明。 您可以先尝试使用户口本去镇里财务部门领取房租费。如果他们不接受户口本作为身份证明,您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补办身份证后,您可以用新的身份证去领取房租费。同时,您可能需要提供遗嘱的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以证明您是房产的合法继承人。 如果镇里财务部门仍然拒绝支付房租费,您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处理此类事务时,确保您的行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