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开车出事故撞到骑自行车的,保险公司已经赔完了,但她还管我要节假日的三薪,他每个月有300块的伙食补助,还有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还有就是她年终奖,后续她说做理疗的费用,但是都没有票据,我已经在保险公司以外,给了她3000了,我想问下这些东西我都应该赔付么
18天前根据法律规定,您已经支付了3000元,并且对方也认可了这个数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不需要再对这些额外的索赔承担责任。不过,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支付凭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备将来可能需要提供给法院或仲裁机构作为证据。同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