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諮詢一下,我跟我現在老公都是二婚,因為他有二個兒子,我沒有,現在已領結婚證,為了有發生什麼意外,他現在把一套房子以文字協議方式贈予我,房子是自建房,沒有房產證。如果我老公以後有外債或許有其它用途是否能隨時收回,現在協議還有寫立協議之日起以後外債與我無關。這樣的協議在法律上是否成立。還有這套贈予我的房,他兒子是否有繼承權。
2025-12-26 05:44您好!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些建议。 关于房屋赠与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应当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并且需要办理公证或者登记手续才能生效。因此,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该赠与协议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外债与继承权。如果您的丈夫将来因债务问题而无法偿还债务,那么他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其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已经取得房产赠与,那么您可能会成为其遗产的一部分。但是,具体能否收回取决于法律规定以及您与丈夫之间的约定。 房产继承权。对于您的儿子来说,他们可以继承父亲的房产,但前提是您们之间存在有效的遗嘱或合法继承权证明文件。此外,由于您们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婚姻而非血缘,所以他们的继承权也受到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也需要考虑清楚自己和家人未来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