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我在恒大买房子,房屋价格价格是70万6千元,销售说没现房了,只能买别人退下来不要的房子,于是他和我谈好价格84万。等我交钱的时候,依旧只在销售中心交了70万6千元,剩余的13万4千元销售让我转到他们私人卡上。而是最后他们给我提供的收据也只有70万6千元,那13万40元他们只能提供销售私人的收款草签合同。他们说这是帮愿房主卖的,那我让他们喊原房主和我签房租转让合同证明我花了84万买他的房子他们也不干,最后在我强烈要求下销售和他的主管给我签了一份草签收据,证明他们收了我84万,签了名盖了手印,还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盖了公章,现在我朋友告诉我这13万4千应该是被他们自己吃了,请问我有理由要回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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