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和不宜的司法解释 律师你好!我村于2018年1月30日村委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了。 1,地方选举有14项规定不宜列为候选人,其中第七项2017年以来刊事犯罪,行政拘留处罚的,第九项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的, 2,候选人违反以上这两项,觉委找候选人谈话劝其退出,候选人不退直至选举成功。 请教您我该向哪部门反应,是谁之过呢?
10天前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村民认为村委会或相关工作人员在选举中存在不当行为,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投诉。同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选举结果。但是,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建议你先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