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厂关停,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款怎么给付?补偿款都包括什么?
2025-12-29 18:0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未满一年,且您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那么公司应该按照《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计算,通常情况下,每满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在工作中有过违法行为,比如旷工等,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决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以了解具体情况并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