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分居一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在外面欠下六七万的债,有信用卡,网贷什么的,我没用过这些钱,后面要债的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后面我用自己你信用卡刷了帮他还债,现在我的信用卡也欠了两万,现在我跟他离婚的话债务这方面要怎么判?
28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用于家庭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共同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等所形成的债务。如果您的丈夫在外欠下的债务是与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务有关,并且该债务是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那么这些债务应当属于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负债,债权人主张债权时,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系为对方个人使用而产生,否则一般应由债务人承担偿还责任。因此,即使您的丈夫在未告知您的情况下产生了债务,只要该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那么这笔债务也应该由您和您的丈夫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您决定离婚并涉及共同债务的问题,建议您和您的丈夫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债务的具体情况以及各自的责任范围。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债务的归属和各自的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