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市体育场合同工十三年水电工.现51岁.现体育场交地方.不知怎么办?麻烦资询一下?在04年12月1日签定合同一年。经过几年努力于10年8月份单位才给交养老保险。在今年3月份听说体育场要交于地方。就和单位协商补交前多年的养老保险,达成单位和个人的本人全部负担并交了近2.3万元。听说地方不给交养老保险,有可能不用原单位人。不知前途?
2024-10-14 12:5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纠纷等问题。首先,关于您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建议您及时与单位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由于您已经参加了养老保险,且通过个人承担的方式进行了补缴,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至退休年龄。如果对方拒绝继续缴费或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您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关于体育场馆是否需要交纳养老保险的问题,这通常由当地的社保政策决定。如果您所在的城市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具体的法规标准,那么可以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最后,关于未来可能面临的境况,建议您保持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以便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变化。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障。 总之,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秉持公正、理性、合法的原则,积极寻找解决办法,以期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