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别人合伙卖给我一个假手机,被我发现以后。要求退款。朋友没钱,朋友写了一张欠条给我。到2018年1月1日还完。到现在还没有还。问我朋友他父亲要。他父亲说这件事让我找卖给我手机的人要。这件事和他儿子没有关系。这件事真的和他儿子没有关系吗?他儿子算担保人啊。
24天前首先,您提到的朋友和他人合伙出售的假手机事件中,如果确实存在欺诈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及到诈骗罪等刑事犯罪。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依法进行追诉和处理。 其次,在民事领域,您与朋友之间的买卖合同可能存在瑕疵,例如是否存在欺诈或误导性陈述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利依据合同条款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包括退款或者赔偿损失。 至于您的朋友的父亲是否为担保人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法律上,担保人是指为了保证债务人的债权得到实现而提供担保的行为人。但是,担保责任通常仅限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产生,而不是仅仅因为债务人无力偿还就由担保人代偿。因此,如果该笔借款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存在欺诈或其他违约情形,那么朋友的父亲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总之,建议您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身形象和声誉。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