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 一个星期前,我和朋友在KTV一块喝酒,因为喝点酒一个朋友的朋友说话难听,骂人,我只是想想吓唬他一下,往他旁边仍了一个酒瓶,不料被蹦到划伤了,然后他就出去了,我一直在包厢没出门,朋友他们几个都陪他去楼下劝他,因为他要报案,后来警察来了一看是朋友之间小冲突,警察刚好也认识警察就走了,后来朋友他们劝他劝着因为他嘴巴不干净,朋友丢一块砖头砸过去了,把他头部砸破了,后来他头上一共缝了7针,我打的被划伤的那一点缝了1针,一共花了几百块钱医药费,第二天说请吃个饭,付下医药费就算了,他也同意了,现在一直去派出所闹,跑去验伤,请问我这需要付什么责任,如果私了给他多少钱合适!
23天前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了人身伤害和刑事纠纷。首先,关于您的行为,虽然您试图通过扔酒瓶来吓唬对方,但并未直接导致任何身体上的伤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没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意图,并且没有实施明显的暴力行为,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医药费的问题,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部分费用作为对您伤害的赔偿。然而,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还是与对方进行协商,以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法律程序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如果对方坚持要进行医疗鉴定,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