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别人手里买货,他们是合伙人,我给了其中一个合伙人,另一个合伙人现在起诉我管我要钱。
2024-07-01 19:25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您与合伙人之间的交易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交易是与其中一个合伙人进行的,并且您有证据证明交易已经完成,比如转账记录、收据或合同等,那么您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如果交易是有效的,并且您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款项,那么您不需要再次支付。 然而,如果合伙人之间存在内部纠纷,比如他们之间关于货款分配的约定,这通常是他们内部的问题,不应该影响您作为第三方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他们之间的共识或法院的判决来确定您是否还需要支付款项。 如果另一个合伙人起诉您,您应该寻求法律援助,准备相关证据来证明您已经支付了货款,并且交易是合法有效的。同时,您也可以要求起诉方提供证据,证明您未履行支付义务。在法庭上,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