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底签的250万二手房屋买卖合同,3月底前付了200万,因8月底满二年,故双方合同约定9月22日前过户,但卖家8月初却不愿意过户,说我违约,合同签了半年不过户,现在还发律师函说我偷税漏税,我能要回房子吗?
2024-07-01 20:39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并且合同明确约定了过户时间。如果合同中没有其他违约条款,卖家在约定的过户日期之前拒绝过户,并没有法律依据。至于卖家声称您违约和偷税漏税,这需要具体分析合同条款和相关税务法规。 首先,您需要审查合同中关于过户的具体条款,确认是否有其他未履行的义务或条件。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您需要在更早的时间完成过户,那么卖家在约定的过户日期之前拒绝过户可能构成违约。 其次,关于偷税漏税的指控,如果交易过程中的税务申报和缴纳都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那么卖家的指控可能没有依据。您可以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交易过程中的税务处理是合规的。 最后,如果卖家拒绝过户且没有合理理由,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在这一过程中,收集和保留所有与交易相关的文件和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合同、付款凭证、通讯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总之,您是否能要回房子,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双方的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便更准确地评估您的权利和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