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去年6月份买的房子,当时是送给我所以房产证上只写了我的名字。买的时候是他付的首付,将近一年也是他在还房贷。 现在分手了,我想把他的首付款和房贷给他但是他不要、非得要这个房子。但是问题是如果当时他不买的话我就会掏钱买,现在房价涨了60万左右他不愿意松手。 我是想问下,房子上户主写的我的名字,跟付款人的关系有多大呢
2024-10-01 07:15在您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您所有,因此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您的名下。尽管购房时首付是由对方支付的,并且贷款由您负责偿还,但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一方未出资购买或承担还款责任,另一方仍然享有对该财产的合法权利。这意味着即使对方不同意将房产转让给您,您仍然有权要求法院确认您的房屋所有权并强制执行。此外,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充分收集证据,如合同、银行流水等,以便于证明您的主张。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