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家买一套房,当时是买的朋友的期房,现在房子装修好了,房产证还没下来,名字还没过户,我现在怀孕了,但是还没扯结婚证,他说房产证下来后过户到我和孩子的名下,我想请问,这种承诺是否真实有效,需要去协议公证吗?我担心万一是骗我生孩子的说词呢?请问律师如果房产证有我的名字是否这个房子以后我就有了说话的权利了呢!谢谢
2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和您的男友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并且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则您在法律上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即使房产证尚未下来或未过户到您的名下,您仍然有权要求按照法定程序获得产权。 至于您提到的“朋友的期房”,由于没有详细的信息,无法判断其真实性。一般来说,在购买新房时,通常会签订购房合同并约定相关权利义务。建议您与您的男友详细沟通,了解购房的具体情况,包括购房合同、付款方式等信息。 此外,关于房产证有无您的名字的问题,这取决于购房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将房产证上的姓名改为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您就有权利要求更改。但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您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充分考虑自身利益和风险,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