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校生,在外面出租电动车的地方租了一辆电动车,因为电动车无牌且超标,被警察扣留了车,在租车的时候店主让我填一个登记表,登记表上有一段文字,那时候没在意就直接登记了,事后店主说我的那个登记表是租车协议,那么我觉得这个协议是在我不知情情况下签的而且他开始叫我只是登记一下,如今变成了合同,不知道此份合同是否生效
2025-07-22 09:41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且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租赁合同中存在欺诈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则该合同可能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在此案中,您提供的登记表内容与租赁合同的内容不符,因此可能存在不合法之处。由于您没有保留原始证据或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现在想要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可能较为困难。 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了解您的权益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投诉,以获取更好的解决方案。 最后,请记住,任何行为都应遵循法律规定,避免因无知或无意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