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曾律师,我这边想咨询一下……案件属于交通案件,我这边开的是三轮摩托车,对方是小车,我正常行驶,他超车,对面过来一个沙车,他就撞到我三轮车左边后门位置,撞到公路边上的护栏上了。 现在医院开了一系列的医务证明,说出院修养20天也开了证明!现在对方保险公司说要我们这边的什么银行流水,我们就是出来打工的。干的都是建筑,私人的小活,我们拿不出这些东西来,保险公司就说人工费和护理就赔3000块,不算上摩托车的修理和手机的修理费,这样的赔偿我们这边可以接受吗?
2025-07-30 14:26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应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您提到的案例中,对方车辆超车并导致事故的发生,这表明对方存在一定的过错,可能需要对您的损害承担责任。至于您所提出的费用问题,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与事故有关,并且符合保险公司的理赔规定,那么保险公司应该会考虑赔偿这些费用。然而,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尽量收集证据,如监控录像、现场照片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例如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程序。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