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这里是有关保险理赔的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爱人在2006年投保了一份合同,是中国人寿康宁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一直在如期缴费,每年四月二十五日缴费2280元。2015年由于各种原因保费被拖延了时间,应该是八月份左右缴费的吧。但是在同年八月二十五号我老公因为肺癌晚期离世了。今年四月份我回老家收拾东西时发现了这份合同,随后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做理赔,他们受理了以后赔付了22800元,这份合同的手工填写的一页上最后有一项是这样的,“对于有自动垫交功能的条款,你是否选择自动垫交?”合同上选择了是。所以保险公司给我们的理赔金额不对,我们应该怎样找回自己的权益?谢谢!
2024-09-30 08:38您提到的案件涉及人寿保险和理赔相关事宜。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丈夫去世后,发现并提交了保险索赔申请,并且被告知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了22,800元的赔偿金。然而,您认为这笔赔偿金的计算存在错误。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途径。 重新核实保险公司的计算。 -首先,请确保与保险公司沟通确认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果您对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有任何疑问,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详细的解释。 寻求第三方评估。 -如果您对自己的计算结果仍有疑虑,或者保险公司拒绝进行重新评估,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独立的保险专家或会计师来进行评估,以确定赔偿金额是否正确。 投诉处理程序。 -您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投诉,详细说明您的担忧和请求,如果必要的话,也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保险监管机构或消费者保护组织,以获得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请注意,这些步骤都需要您采取实际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记录下所有相关的交流和文件,以及保持积极主动的态度。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