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家里老大,给父母买房子父母出资多,我出的少,房本写父母名字,请问父母过世后该房产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如果当时经公证处公证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我的,那老人过世后我弟妹们有权继承这个房子的部分产权吗?
2025-04-11 14:49你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在购买房屋时已将所有权登记为您的姓名,并且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和公证,则按照法律规定,您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这意味着即使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也不能剥夺您对房屋的所有权。 然而,如果您的父母去世后,该房屋仍然由父母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兄弟姐妹是否能够继承部分产权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您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下生活并共同居住,且未分家析产,那么您的兄弟姐妹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的一部分产权。 如果您与父母分居或不在同一户口簿下生活,或者您与父母之间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您的兄弟姐妹可能无法继承该房屋的部分产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