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公司与发包人造船厂签订40米船的建造合同并有不能转包的条款,但某甲公可又将40米船的机,电,管的安装工段(8O万元)转包给有资质的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已独立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并验收合格,现在某甲公司欠乙公司伍拾万元没有支付,没支付的原由是发包方造船厂没有钱支付给某甲公司,请问:可不可以将发包方造船厂和某甲公司两个为被告起诉
15天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发包方造船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给某甲公司,某甲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剩余的50万元。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即使发包方造船厂拒绝支付款项,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