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2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离婚案件的问题:我是主张离婚的女方,去年起诉了一次,今天我又起诉了一次,我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也提交了对方离婚意愿的微信记录,上诉状上我写的是与男方网络认识不到4个月领证,同年10月上诉离婚,因生活矛盾严重,尤其男方在我怀孕期间不照顾还大吵大闹,导致流产为理由,第二次法院叛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现在上诉中院了,被告上诉理由是,一:一审法院没有认清事实,双方感情没破裂。二一审适用法律错误,说女方,以娘家拆迁为由,让男方户口迁入女方娘家,然后获取回迁安置的利益,说女方是欺诈行为,法院叛离不符合民事总则的第32条规定,不诚信,法院叛离婚,是在纵容女方的欺诈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们提供的信息,并对您的权益保护表示关注和支持。 对于您所提出的离婚案件,我们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文件和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服务。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守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力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