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苏州找了一个门面房是商业街门面我当时签了两年的合同因为商业街没发展起来好多家都不干了,我也就把东西搬出来了物业现在叫我提出退租申请然后把免租期的105天的房租交上当时他们押了我是3个月的房租请问一下我这三个月了以抵免租期的费用吗?
2025-06-22 17:4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就租金支付方式、押金退还条件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要求在不违反合同的前提下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并获得相应的补偿,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协商。直接与房东沟通,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仲裁。如果您和房东之间有争议,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房地产纠纷调解中心寻求帮助,由第三方介入解决争议。 法律诉讼。若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争议。 请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但具体能否得到支持,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