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私立幼儿园园长,原来和单位签了保密协议,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幼儿园行业,否则赔款30万元。现在因为合作问题要离职,老板拿这点威胁我。请教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我该怎么处理?
2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密协议应当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且应当符合平等互利的原则。如果您的保密协议是在您离职前签订的,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协议应被视为有效。 在面临离职时,您可以与原雇主协商解除协议或者重新谈判薪酬条件。如果您认为原雇主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您收集并保留与协议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以便于以后的维权需要。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