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钱交剩余租金我可以解除租借合同吗
2025-10-17 22:44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能按期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向其主张违约责任。 然而,您提到“我没有钱交剩余租金”,这可能意味着承租人确实没有能力支付剩余租金。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能有权利解除租约并请求赔偿损失。但是,具体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如何处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等。 因此,在决定是否解除租约之前,建议您与出租人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如果您确实面临经济困难,也可以尝试寻找其他解决办法,如延长付款时间、申请延期支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