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一下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有一处房子,上面写的是我爱人的名字,前不久去世了,我想把名字改成我的,不涉及到纠纷的问题,我有两个孩子,我岳父不在了,现在只有我岳母,我岳母已经八十多岁了,有点老年痴呆,我想到公证处公证一下,改成我的名字,让我小姨子代理我岳母不知道行不行。谢谢
7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的问题非常具体且合法,涉及继承权、房产变更和代为办理公证等多方面因素。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房产变更问题,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应当由被继承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享有,并在遗嘱中明确指定继承人。如果您爱人已去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他的遗产应该由他的配偶(即您)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无法直接将房屋所有权更改为自己的名义。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公证问题,公证是确保交易双方真实意愿的重要方式之一。如果您的岳母因老年痴呆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您可以考虑让您的小姨子代替她去公证,但需要确保公证过程中的公正性,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最后,关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问题,一般而言,受托人在进行公证时需具备一定的资格和能力,比如有相关的执业资质,以及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准确理解并传达客户的意愿。然而,由于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建议您详细向公证机构说明情况,以便他们能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