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找我合伙包饭堂我同意了,但是五个半月没有跟我接个帐我现在不做了,他不同意,说是亏了是,找我的时候说怎么怎么了赚钱让,我才答应的请问这样可不可以打官司告状
16天前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和对方关于合伙经营饭堂达成了一致,并且已经签订了合同。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您应该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以及结算账目。 然而,由于您五个月后才提出终止合作,而对方拒绝配合结算账目,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告知您不再愿意继续合作,并请求对方提供相关的财务结算证据。 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规定或者存在其他不当之处,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发票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考虑到双方可能存在利益关系,建议您寻求第三方中介或调解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争议。 最后,请务必注意保留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和信息,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