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目前是妄想状态,住在北京安定医院,一个月前和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份委托律师事务所为其打一个名誉侵权的案子。案子的的主要起因是东北一个大学的系主任讲丁一句"现在小三讲起来话来都这么理直气壮"的言论。女儿认为这句活对她的名誉造成丁损害。便委托律师事务所打这个官司。先后交了一个咨询费2000元,一代律师代理费18000元,合计2万元。直到6月11日因突发精神疾病住进北京安定医院。随后立即通知律师事务所仃止一切讼诉活动。并受律师事务所委托到主管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并希望律师事务所酌情退费,到目前为止一直未能得到正面回应。我们认为女儿近一段时间的精神不太正常,包括委托律师事务所打官可期间的种
2025-09-12 14:45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女儿的情况确实令人担忧。在面对可能对她名誉造成影响的言论时,选择通过诉讼手段寻求保护是非常明智的选择。然而,在此过程中,您需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首先,建议您与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他们是否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并且是否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证据支持他们的主张。如果发现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或者未尽到应有的责任,您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如向相关司法机关投诉等。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要求对方公开道歉,甚至提起民事诉讼等。 最后,建议您密切关注自己女儿的精神健康状况,必要时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或治疗帮助。同时,保持与律师事务所的良好沟通,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