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领了结婚证,对方是上海,分开7年,孩子10岁,无法协商离婚,我在武汉市,男方现在在上海,我们在武汉登记结婚的,我想诉讼离婚。
2024-06-24 00:55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和对方已经分开7年,并且无法协商离婚,您现在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首先,您可以选择在武汉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您在武汉登记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姻登记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在准备诉讼材料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文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有的话)、以及其他可能支持您离婚请求的证据,比如分居的证明、双方无法协商的证据等。此外,如果您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比如您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孩子的意愿等。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在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存在争议,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建议您在提起诉讼前,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同时,考虑到离婚诉讼可能涉及的复杂性,您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