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母亲生下女儿后几乎没有养育,之后跟别人组建了家庭并且有了孩子,那老后那个女儿是不是可以不用为她养老
2024-09-06 08:06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不可推卸的。因此,即使您的女儿与他人建立了家庭,并且有了自己的孩子,也不应该免除其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而言,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意味着无论何时何地,子女都有责任照顾和关爱自己的父母,包括在他们老去后的生活中给予必要的照料和支持。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这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例如通过法院判决或协议等方式确定监护权的归属等。但是,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来看,作为子女,理应承担起这一责任和义务,以确保父母的生活质量和尊严得到妥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