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职高生。我在一家即将上市的公司实习当文员,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我本人手上是没有合同的,而且合同没有规定具体到期日,我是2月10号签的,现在想离职,但我的领导不同意,她让我自动离职。
2024-09-06 07:2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工作单位已经上市并拟上市,那么您与该公司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即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并且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确认。如果您认为合同存在不平等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您可以要求重新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 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提供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此外,您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投诉该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劳动用工手续的行为。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和决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