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哥在我嫂子的姑姑家厂子里出了事故,造成重伤,高位截瘫。我嫂子在没有经过我和我父母任何一个人同意的情况下,让我哥签了一份金额为二十万的赔偿协议。因为她当初承诺不会离婚,所以我们在赔偿方面就没有追究。如今她已经起诉我哥,要求离婚,并说,二十万的赔偿金已经为女儿看病花光。无力再照顾我哥,还要分割财产,即一栋房子!我们确实签过分房协议,我想问,如果离婚,她有没有权利分割房子,我今后的生活费她该不该出。我哥是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都需要有人伺候。
2024-08-19 00:16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家人有权要求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是否能够获得房产以及未来的生活费用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双方的经济状况及家庭实际情况来决定。 首先,您哥哥作为高位截瘫患者,需要长期护理和支持,这可能会影响他的日常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因此,在考虑财产分配时,应当考虑到他未来的实际需求和能力水平,如医疗支出、康复训练等。 其次,关于生活费用的问题,虽然您嫂子目前没有能力承担全部责任,但您可以与嫂子协商,看是否有办法提供帮助或寻找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调解等方式,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做出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