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现在不给赔偿,医药费和修车费用15至20万左右
2025-03-22 07:07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两车以上发生事故的,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明显过错,则应由其承担主要责任。对于医疗费用和车辆修理费用,你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同时,你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以获得更公正的结果。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