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朋友老公提出离婚,女的一直在他们家帮忙一起卖东西,每年给了点钱1万元说是工资,女方现在要求把钱拿出来平分,这样法律上同意吗?还有女方想抚养子女,要求男方一次性给20万,因为男方没有正当职业,怕以后不给钱。
2025-03-01 12:1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经济负担是正常的。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并且另一方表示愿意将之前支付的工资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这通常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如果工资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证据表明其价值较高,那么可能需要按照实际价值进行分配。 至于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父母都有权利抚养未成年子女。因此,无论对方是否有能力支付抚养费,都应尊重孩子的利益,考虑孩子的需求和成长环境,做出最有利于孩子发展的决定。 关于一次性给付20万的要求,这涉及到个人债务问题,需要详细分析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已经履行了抚养义务、是否有额外的经济支持等。建议双方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