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在重庆森帝特公司买了100只杂交野兔种兔,签了协议书,说的是到时候上门回收商品兔,提前一周打电话就可以,可我现在有商品兔需要回收了,发现当时留的电话号码,有二个号码一直关机,还有一个可以打通,但换了一个人接听,还找各种理由推脱,挂电话,后面终于确定5月四五号来回收,可是我今天打电话,他居然说上次说的是五月十五号号,幸好我和他打电话一直录音了,我想知道他这是否算是违约,存在欺骗?
2024-09-29 20:06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向我们咨询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似乎您遇到了一个可能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首先,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双方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安排和要求,并且这些安排和要求应该得到双方的同意。 对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对方确实未能按照原先计划的时间回收商品兔,那么这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此外,如果他们拒绝提供有效的服务(如更换联系人),这也可能是不诚信的行为。 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建议您保留所有与交易相关的证据(例如通话记录、短信等),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证明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使用。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对方您的需求和期望,以及对未能满足预期表现的不满。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造成实际损失或损害,请考虑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我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寻求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