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公在04年把他名下的一处院子改成了他大儿子的名字,四年前他又做主把另一处院子给了大儿子,让大儿子把他名下的那处给二儿子,当时写了一个协议,有几个村子里的人当了证人,按了手印,现在我们想把名字改成老二的,不动产政务大厅说不能办,我公公已经去世了,请问下这房子还是我们的吗?我们该怎么办?
2024-12-12 22:1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继承权和所有权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公公去世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遗产或者遗嘱中没有提及将财产留给其他人,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其个人财产。 然而,在您提出要更改产权归属时,可能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按照现行规定,不动产登记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即申请、审核、公示等环节。因此,您提到的“不动产政务大厅”拒绝办理过户手续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几个村子里的人当了证人,按了手印”的协议,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该协议对其他人的效力或存在争议,那么这个协议对于变更产权并不具有直接的作用。 最后,考虑到您的公公已经去世,且没有明确表示放弃遗产或者遗嘱中未提及将财产留给他人,所以房产仍然属于您的公公的个人财产。如果您认为房产确实属于您公公的大儿子所有,建议尽快联系公证机关进行公正,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的来说,处理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实际中的具体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