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和老公结婚十一年了,我们家没结婚之前老公房的房产证上就婆婆一个人的名字,后来在2013年老公的名字也加上房产证了,老公房在2016年拆迁了,我们分了一笔动迁款,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5-01-06 14:38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在您们未结婚时,您老公名下的房产应视为个人财产。但在您们结婚后,该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至于拆迁补偿金的问题,如果这笔款项是作为您的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则应当归您所有。但如果它是作为您与丈夫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则可能需要进一步讨论如何分割。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家庭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