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24晚8.50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正常行驶(无证),白色越野车突然掉头,摩托车前方停了辆面包车,摩托车躲避白色车撞上了面包车致右腿骨折。白色车好像有刮擦。谁的责任?交警队到目前为止笔录、询问都没有就把车辆全放了,找交警队处理,交警队避而不见。能告吗?
14天前在您描述的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因未取得驾驶资格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但白色越野车和面包车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事故双方对责任划分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如果您认为交警队的行为不公正或存在其他疑虑,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起诉。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强烈建议您及时与法律顾问联系,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支持。同时,确保您的行动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