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因男方拿刀杀人未遂,3月起诉离婚,六月开庭男方不到庭,因家暴证据录音不足以证明,第一次法院判不离。打算六个月后二次起诉,孩子不满一岁,男方做工程,年薪15万,我能提供16年的全年工资收入证明,但男方可提供2017年2月份就离职的证明,就说自己17年一整年没上班,但实际还正常上班,如果到二次开庭时,法院抚养费判是根据17年当年工资算?还是按照我提供的16年全年的工资收入算?
2024-10-27 14:49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关注的是法院是否应该考虑双方各自的经济状况来确定孩子的抚养费用。 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详细的经济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过去几年的收入情况、支出情况以及家庭的基本开支等信息。这将有助于法院了解您和被告的财务状况,并据此做出合理的判决。 其次,您可以通过提供16年的全年工资收入证明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提供了这样的证明,也并不能完全排除对方提供的2017年2月份离职的证明。因此,在决定是否要再次提起诉讼时,建议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