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是女方,想委托深圳律师代理孩子抚养权变更的诉讼,已经离婚8年,孩子10岁,男方已经再次结婚,女方表述的情况有:1、男方除了和当事人的孩子外,还有一个孩子。并且已经再婚。2、男方工作忙,孩子在男方家里也一直有保姆来带,对孩子成长不利。3、委托人老师,有抚养能力,有房有车,对孩子教育也比较好。4、孩子有强烈意愿要跟着母亲生活。5、7岁之前,孩子一直由母亲来带,7岁之后,寒暑假也是由母亲带,母亲至今未婚,也希望和孩子在一起。
1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女方作为委托人,具有一定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且有孩子的强烈意愿跟随其共同生活。 男方与他人再婚,并没有明显影响到子女抚养权的变更申请。 关于孩子的成长环境,双方都有可能提供不同的照顾方式,需要综合考量。 婚姻关系中,一方再婚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丧失抚养权,具体还需要结合当地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子女的长期居住情况,尤其是寒暑假期间,对于法院判决的影响较大,应予以重视。 基于以上分析,建议委托人向律师详细阐述具体情况,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全面地评估和处理这一案件。同时,在决定是否提起诉讼前,应当确保所有证据充分且合法,避免因疏忽或错误而导致不利后果。最终的决策应该基于对子女最佳利益的考虑,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