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客户于2017年3月18日和2017年4月4日分别在一家房地产公司订购了两套房子,由于订购的时候,公司没有预售许可证,订购书上面写着要5日之内来签订购房合同,但是五天以后客户来我们公司没有看到预售许可证,而且也不能签订合同,客户就要求退房,但是公司这边不给予退订,后来预售许可证拿到了,就给我客户发了律师函,就直接把房子变卖了,这种情况能退定金吗?
2024-12-07 05:5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公司在2017年3月18日和4月4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两个客户的订购行为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并应在销售前向买受人明示。 在这种情况下,若公司未能提供预售许可证或无法按期提供,则可能构成违约。对于已经订购的房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通过沟通解决争议,了解公司的立场及原因,看是否能够达成共识。 诉讼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可以通过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定金等。 申请仲裁。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选择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重要的是,在处理此类争议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且避免任何潜在的法律风险。建议寻求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复杂的情况。